第1152章 国际金融中心地位,入法
第1152章 国际金融中心地位,入法 (第2/2页)如今,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的审议通过,拖了这么长时间,似乎博弈上,高弦输了一局,可如果把格局放大到,把各种制衡转换为香江证券业走进国际前列的长远考虑,就未必了。
毋庸讳言,高弦夹在有时候更关注眼前利益的香江华资,与居心叵测、手法更老道的鬼佬之间,少不了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为难之处,他还是需要讲究解决技巧的,比如让一方貌似占据上风地得意一时。
相应地,在某些问题上,高弦是不会走弯路的。
做为沟通桥梁的港府财政司翟克诚,拿着最新版本的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,来征求高爵士意见的时候,便出现了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为了制衡香江联合交易所,有鬼佬出了个点子,在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里法定香江联合交易所为非盈利机构。
“保持香江联合交易所的商业公司属性,非常必要,非常重要。”高爵士当着翟克诚等人的面,旗帜鲜明地进行批驳,“我能理解,有议员为什么想把香江联合交易所定为非营利机构,无非就是进一步监管嘛。”
“但是,大家有没有想过,香江是国际金融中心,进而香江联合交易所也是要走向世界的,可以预见到,不远将来某个时机成熟后,香江联合交易所会收购其它市场的交易所,来进一步发展壮大。”
“香江联合交易所改成非营利机构,无异于短视地自缚手脚,想想惠丰那个例子,它不遵循通用的香江公司法,而是执行自己的惠丰条例,这给它的国际化,带来了多大的限制?”
“高爵士可真是想得远,香江联合交易所还要收购全球其它交易所?”财政司翟克诚不由挠头,“可有议员想通过把香江联合交易所定为非盈利机构,也是一个全球通用的监管机制,还是应该回应的吧?”
高爵士早有定计地微微一笑,“条条大路通罗马,保持香江联合交易所的商业公司属性,让其在香江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,通过公众上市公司的机制,进行监管,异曲同工。”
“香江联合交易所在香江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……”财政司翟克诚似乎被绕得有点晕。
高爵士耸了耸肩,“证券交易所在自己的平台上挂牌上市,是不是更能自圆其说股市这套机制呢?”
财政司翟克诚消化了一会,感觉确实足以反对把香江联合交易所转为非盈利机构了,便点了点头。
高弦继续说道:“为了让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,更具落实当中的可操作性,我建议,把香江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明确地写入条例,怎么样?”
财政司翟克诚感觉加这一条很正常,他把建议带回到港府立法局后,背后有着各种“深层”关系的鬼佬议员们,也没琢磨出什么不妥来,高爵士的面子,总是要给的,那就明确地加上吧。
收到消息后,高弦非常满意,有了这一条,他能做出更大的发挥空间。
既然各方完全达成妥协了,那港府立法局三读通过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的日子,便到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