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7章 赚了钱,卖了粮!
第637章 赚了钱,卖了粮! (第1/2页)朱慈烺也不追问什么了,财务报告就在桌上放着,自己看吧!
一看之下,他就知道又遇上让他头大的事儿了!
655万两的财政盈余是真的!一两银子的水分都没有,而且账还做得非常保守,计提了大量的“战争准备”、“救灾准备”和“大工准备”。
如果把这些准备都冲回来,去年的财政盈余甚至高达1650多万两。
而这个盈余数目不仅高到了让人乍舌,而且还超过了崇祯二十年朝廷的税银入账总额!
现在大明朝廷的财入,是分成“税银”和“税粮”两种的。
其中朝廷税银收入主要由盐税、海关税、内关税、地方分税、南北洋包税、两行铸币税、两行存银利息所得等项目够成。
其中最大的项目是盐税,因为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山东等地的盐业相继发包,使得盐业包税总额在崇祯二十年就突破了900万两,成了朝廷税银收入的绝对大头。
而海关税、南北洋包税原本也能有几百万两收入,但是因为朱慈烺统治的大明东南人多粮紧,所以这两项税收尽可能取粮,去年这两税中的税银上缴仅仅在100万两左右。
内关税和地方商税分税都是拿士大夫开刀的项目!因为“讨伐事件”,朱大皇帝对地方的掌控又上了个台阶,所以去年入账的内关税和地方商税分税总额达超过了200万两。
两行铸币税、两行存银利息所得加一块儿产生的白银收入,大约是130万两。
也就是说,崇祯二十年大明朝廷的白银收入总共有1330万两......又是一个能把崇祯明君气疯掉的数字了!
当然了,这个数字比起历史上顺治初年,大清刚刚入主中原时候的白银收入还是少了一点。
当时大清国一年能收到的白银在2100万两以上!
顺治初年大清朝并没有统一中国,而且由于明清战争时期所采取的屠杀政策,使得全国人数总数少于如今南明所拥有的人口。而且因为同郑明政权的四十年拉锯战争刚刚开始,所以东南海贸和工商凋敝,也收不到多少关税、商税。
在这种情况下,大清朝还能收到2100万两银子,可见人家聚敛的本事又多高了。
不过朱慈烺捞钱的能力也不弱,去年他到手的银子虽然只有1330万,少于历史上清朝初年的2100万。
但是朱慈烺治下的南明朝廷在崇祯二十年时还拿到了超过5500万石的米粮收入!
这个数目可远远超过顺治初年的560多万石米麦豆加290多万束草料了。
而这5500万石的米粮,主要由军田租、赎田米和关税粮(含南北洋包税)三大项目组成。
军田租来自于8000多万亩属于军屯司管理的军田,实际入库超过3500多万石,是绝对的大头。
托李自成的福,去年朱慈烺还从湖北得了不少赎田米,总数也达到了1600多万石。
此外,朱慈烺还通过广州关、泉州关、宁波关、上海关等四大海关,以及南北洋总督衙门收到了300多万石的关粮税。
而陈锐交出来的655万两的财政盈余和差不多1000万两的各项准备,都是通过卖出应天库、武汉库的存粮获得的!
大明朝廷收上来的5500万石粮食当然不能放在仓库里面发霉了,本来就要支出和发卖一部分的。
比如用于救济北方难民和救灾,用于各项大工的劳务费用,用于军粮和马政,用于筹集财政经费,用于平抑粮价......
其中救济、大工、军粮、马政和筹集财政经费都是提前做好预算的,不可能产生几百万两的盈余——因为“太子讨饭”事件,现在大明朝廷都高度关心粮食安全,宁愿存粮也不存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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