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5 离谱的第三条!
555 离谱的第三条! (第1/2页)姒惊的前两条投降条件,都还算循规蹈矩。
第一条——要求楚国对越地平民秋毫无犯;
只要越国乖乖投降,而且那些遗民不要不长眼睛来主动招惹楚军,那么这一条自然问题不大。
毕竟,此番出动的两万楚军,都是熊午良麾下的部曲。
而不是那些免费出力来打仗的戍卒。
若是普通的戍卒出征,那么激励他们士气的最好方式,便是打胜仗之后的劫掠环节——在这个时代,‘有节制地屠城’是战后再正常不过的鼓舞士气的手段,更是那些戍卒们豁出性命去打胜仗的最大动力。
不光是眼下这个时代——放眼中华大地的整个古代,都是如此!
举个例子——后世的唐太宗李世民在建立大唐之前,曾有一次漫长的艰苦恶战,最后马上要打胜仗了,对面却在这个时候要向李世民投降。李世民麾下的大将李靖闻听之后,立刻就带着一群顶盔贯甲的将军们冲到李世民面前,很不客气地来了这么一段话:‘将士们跟着您打仗,舍生忘死,就是为了打赢之后的劫掠环节。现在仗马上赢了,您却接受他们的投降,恐怕三军将士会不服气!’
李靖说得很有道理——李世民好比就是包工头,现在工程马上要干完了,你李世民自己大方,大手一挥和甲方说工钱不用给了……但是咱们三军上下的工人们可不答应。
你要不要结工钱那是你的事儿,反正咱们工人们的工资可不能缺!
李世民听了之后,也点点头,说:‘既然这样,那么我就拿出我的个人财产,分给将士们。’
李靖这才满意地离开,李世民也顺利接受了对手的投降。
从上面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——第一,打赢了战斗就要纵兵屠杀抢掠,而对面如果选择投降了,胜者就不该屠杀抢掠——这是古代战场上理所当然的规矩。
第二,李世民麾下的军队,此前遵循这条战场上潜规则的‘案例’,恐怕不少!
李二这厮素有贤明爱民的美誉,连他麾下的军队都将胜利后的屠城看作理所当然……可见这一环节是多么的普遍!
……
但,熊午良麾下的精兵,却不屑于此!
倒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素养有多高……
而是两万部曲,都有优渥的俸禄,一个个都是富裕水平——就连最普通的军士,也有宅院田地和府邸,甚至家中还有下人伺候。
这两万部曲要是放在欧罗巴,完全都可以被称为‘骑士老爷’。
反观那些普通的越国平民饥一顿饱一顿,家资远不如熊午良部曲们丰厚,米缸里面薄薄一层米,还不够这些部曲军卒们家中众多仆役几天的伙食标准——抢他们甚至都嫌浪费时间。
既然没有抢劫的动力,那么‘秋毫无犯’就很简单了。
……
再看姒惊提出的第二条要求——
‘越国的三万军卒,保留他们的编制,并给予他们不逊于曲阳新军和骁骑军的待遇’。
从姒惊的角度来看——这三万人,都是跟随他多年征战的老部下了,一辈子为了姒惊打生打死……现在姒惊要投降,他自己肯定得以死谢罪、用性命平息楚国的怒火,但也该给其他的老弟兄们谋个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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